一、免去姜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(wù)。
二、免去李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(wù)。
三、任命何莉(女)、滕偉(女)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。
四、任命馬巖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職務(wù)。
五、任命周倫軍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。
六、任命陳文全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七、免去董蓓(女)、敖衛(wèi)春、劉艾濤、周波、關(guān)曉海、潘才敏、張純(女)、張能寶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2年04月21日 04 版)(責(zé)編:牛鏞、袁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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